毒品罪是什麼?一不小心就可能留下前科

台灣毒品案件並不是「小事」,依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,不論是:

施用毒品(吸毒)

持有毒品

販賣毒品

持有毒品

都屬於重大刑事犯罪

一旦被查獲,不只是罰錢,很可能面臨刑責、勒戒,甚至入監服刑。
很多人誤以為只是「持有」或「自己吸食」不嚴重,但很有可能忽略持有量、有分裝行為等細節,可能會被認定有「販毒」意圖,導致刑責加重。 因此一旦因毒品涉案被抓,建議盡早諮詢律師,在第一時間準確為您判斷相關罪刑,避免筆錄陳述不當,陷入加重量刑的可能。

毒品罪會被關嗎?刑責其實比你想的更重

毒品案件的刑責極重,而且毒品類型可分為四級,不同級別刑責差異極大。 以下是毒品分級方式及常見毒品類型:

毒品犯罪 一級毒品
(海洛因、嗎啡、古柯鹼)
二級毒品
(安非他命、大麻)
三級毒品
(K他命、FM2)
四級毒品
(部分管制藥品)
製造/運輸
/販賣毒品
死刑或無期徒刑

3000 萬以下罰金
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

1500 萬以下罰金
7 年以上

1000 萬以下罰金
5 ~ 12 年

500 萬以下罰金
吸毒 6 個月~5 年 3 年以下 罰鍰+講習 罰鍰+講習
持有 【未達 10 公克】

3 年以下
or
30 萬以下罰金
【未達 20 公克】

2 年以下
or
20 萬以下罰金
2 年以下
(純質淨重 5g 以上)
1 年以下
(純質淨重 5g 以上)
【10 公克以上】

1 年以上 7 年以下
+
100 萬以下罰金
【20 公克以上】

6 月以上 5 年以下
+
70 萬以下罰金

毒品可以不用關嗎?關鍵在這一步

捲入毒品案件也可能不用被關,法律對毒品初犯、輕罪或具備悔意的人,仍然有轉圜餘地:

1. 緩起訴:爭取不留前科

適用對象

主要是施用一、二級毒品者

關鍵條件

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

律師能在偵查階段,撰寫書狀,證明當事人具備高度戒癮動機,與穩定的社會支持,爭取檢察官同意緩起訴;若沒有再犯,就不會留下前科。

2. 緩刑:免除入監服刑

適用對象

施用者、單純持有者

關鍵條件
  1. 受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
  2. 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
  3. 法官認定以不執行為適當(例如:無毒品犯罪前科、具備悔意、家庭需扶養)

有減刑依據,並將宣告刑度壓至兩年以下,才有機會爭取緩刑。

3. 交保:爭取暫時的人身自由

適用對象

偵查或審理中的被告

常見情況與條件
  1. 吸毒、持有:通常訊問後有較高機會交保或限制住居
  2. 販毒、運毒:必須證明沒有逃亡、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

必須整理證據,證明當事人在國內有固定居所、財產、家庭聯繫,並無逃亡動機,進而說服法官。

毒品律師能為您做什麼?

毒品案件的流程極快,一旦進入勒戒所,您將失去與外界聯繫的機會。
法律不保護沈默的人,毒品案件的黃金期只有最初的24小時,必須盡快守住最後一道防線:

身分翻轉

將意圖販賣而持有轉化為單純持有或施用,避開重刑區

程序監督

嚴格檢視搜索票與採證程序,若有違法即要求排除證據

戒癮規劃

協助聲請戒癮治療,不必進入勒戒所監禁式治療

資源對接

處理具保聲請,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爭取最大的人身自由

 
 

現在的猶豫,可能是未來數年的自由代價。

立即尋求專業律師諮詢,讓我們為您在危急時刻爭取一線曙光。

TOP